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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发布歌舞娱乐、网吧、电子游艺场所有序恢复营业通告
来源:屯昌政法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20-05-12



屯昌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歌舞娱乐、网吧、电子游艺场所

有序恢复营业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就我县歌舞娱乐、网吧、电子游艺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的歌舞娱乐、网吧、电子游艺场所从2020年5月10日起可有序恢复营业。各场所要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经市县同意开放的娱乐休闲等密闭场所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琼旅文办函〔2020〕175号)(详见附件)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制定详实可操作的疫情防控方案和措施,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

  县旅文局将联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场所有序恢复营业工作的联合督查,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经营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

屯昌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0年5月9日

  附件: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经市县同意开放的娱乐休闲等密闭场所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经市县同意开放的娱乐休闲等

密闭场所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

琼旅文办函〔2020〕175号

  为切实抓好娱乐、休闲等集中密闭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6号)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 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39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游泳池、网吧和娱乐场所的疫情防控指南, 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关于游泳池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室外游泳池在做好有效防控前提下可以开放,室内游泳池暂时不开放。对于开放的游泳池要做好必要的防控管理,应有专人负责清洁与消毒,水质应达到行业卫生标准。要控制人员数量,避免聚集,沐浴清洁后方可进入,并做好实名登记。所有进入游泳池人员均须出示海南健康码,绿码人员方可入场。进入人员要测量体温,体温正常且无咳嗽、咽痛等症状方可进入。

  二、关于举办旅游文体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原则上不得举办旅游文体活动。凡须举办旅游文体活动的,具体由各市县旅文部门报请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依照本地疫情形势研究决定。

  三、关于旅游促销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原则上“五一”期间不得举办旅游、文化、体育等集聚活动(含旅游促销活动),若要举办需请示属地防疫指挥部同意后方可举办。

  四、关于网吧和电子游艺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一)综合管理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网吧和电子游艺场所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本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与当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等建立联动机制,在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各网吧和电子游艺场所可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相关规范性要求,在醒目位置,通过设置提示牌、LED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和消费者充分了解掌握防治知识和要求,避免因经营场所和活动开放聚集大量人员,增加疫情防控风险。

  3.严格履行报备手续。按规定时间内向辖区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防疫情况,发现重大疫情和隐患时及时上报,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等情况。

  (二)场所管理

  4.场所消杀防控到位。各网吧和电子游艺场所要全面做好场所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充分储备口罩、消毒液、测温枪等疫情防控物资。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在消费者结束消费后,应立即对其使用过的显示器、键盘、鼠标、耳机等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5.保持经营场所通风。各经营场所要保持环境清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20—30 分钟。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 并定期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采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消毒, 确保供风安全充足;不符合运行要求的空调系统一律不得启用。

  (三)加强人员管理

  6.在疫情解除前,鼓励实行预约制等限流措施,必须执行入场人员佩戴口罩、实名登记(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测量体温和查验健康码(拒绝黄码及红码人员入场所进行消费)进入营业场所等管理制度。

  7.营业期间,日接待量不超过平时日全场的50%,要求消费者之间间隔1米以上距离入座,电子游艺场所要督促消费者在场所内活动时注意保持一定距离,设有包厢的场所,包厢内不能超过2人,避免人群密集。

  8.网吧要关注上网时间较长的消费者,原则上超过6小时的应劝其离开,一律不得容留消费者在网吧、电子游艺场所内过夜。

  9.各网吧、电子游艺场所在疫情解除前,一律不得举办电子竞赛等各类人员聚集性的群体活动。

  五、关于歌舞娱乐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一)综合管理

  1.各经营场所和活动经营者(举办方)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密切配合政府和主管部门搞好疫情防控工作。拟恢复开放的经营场所,要科学制定防控预案和物资储备、消杀器材及体温检测设备配备、人员信息登记和跟踪、餐饮保障等具体防控措施,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确保经营场所和活动恢复开放安全有序。场馆及邻近区域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暂不恢复开放。

  2.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各经营场所和活动要在醒目位置, 通过设置提示牌、LED显示屏、点歌系统播放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和消费者充分了解掌握防治知识和要求,避免因经营场所和活动开放聚集大量人员,增加疫情防控风险。

  3.严格履行报备手续。按规定时间内向辖区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防疫情况,发现重大疫情和隐患时及时上报,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等情况。

  (二)员工管理

  4.减少员工不必要外出。按照市区防疫指挥部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员工进入场所前要检测体温,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5.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期间避免和他人直接接触。在密闭空间的包房、卡座、大厅、展厅等人员密集地方,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6.强化防控技能培训。各场所恢复开放营业前,必须组织开展职工疫情防控培训,加强自身健康监测,熟悉防控预案要求,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具备应急处突能力。

  (三)场所防控

  7.配备防护物资。各经营场所和活动要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物资,为员工和消费者提供必要保障。

  8.保持经营场所通风。各经营场所要保持环境清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20—30 分钟。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 并定期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采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消毒, 确保供风安全充足;不符合运行要求的空调系统一律不得启用。

  9.加强场所清洁消毒。各经营场所和活动的包间、大厅、卫生间等区域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结算台(前台)、公共台面、洗手池、门把手和卫生洁具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以及地面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话筒、点歌等器材以及内外呼叫按钮等部件要做到进行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场所主要入口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容器。

  (四)消费者管理

  10.测温、扫码、佩戴口罩。各经营场所要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出通道严格管理,在入口处接受体温检测、查验海南健康码。对于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佩戴口罩的人员方可进入。对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入琼人员及旅居国外人员未满隔离观察期限的严禁进入场所消费;对体温超过正常温度的,应禁止其入内并及时通知疫情防控部门;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要依法依规通知相关部门处置。

  11.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所可视情况实行实名预约服务,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每日娱乐场所入场消费人数进行总量控制,疫情期间包厢接待量不得超过容纳量50%。

  12.避免形成人员聚集。各场所要安排专人引导,准确带领客人到各包厢,人与人之间要保持1.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原标题:屯昌县出台关于歌舞娱乐、网吧、电子游艺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通告


责任编辑: 陈贤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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