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24日消息(记者 梁振文) 9月22日,儋州市旅文局发布《关于有序恢复儋州市景区景点和旅行社(服务网点)正常营业的通告》,从通知之日发布日起,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全市各旅游景区、旅行社(服务网点)将有序恢复正常营业。
儋州各旅游景区和旅行社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落实园区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后,向儋州旅文局提出复产申请报备。按照“报备一个、检查一个,合格一个、开放一个”要求,对提出开园申请的旅游景区和旅行社开展实地检查,对达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的恢复开放营业;未达到相关要求的旅游景区和旅行社经整改合格后方可开放营业;未提出复业申请的,严禁私自开放营业。
儋州全市各旅游景区景点和旅行社要制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完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米线”“50%限量、预约、错峰”;严禁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团队、不经营中高风险地区“机票+酒店”业务,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等防控措施;落实常态化开展风险点排查整改、检测检修设施设备等安全责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