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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宝源花园”《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公告
来源:宝源花园     作者:许甲猛    2010-01-12

公 告

  由我司开发的“宝源花园”项目,其一期2#、3#、4#楼目前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具备公开发售条件,并于二○一○年元月二日举行了隆重的开盘典礼,但仍有少部分预定“宝源花园”房号的客户至今未及时到我司缴纳首付款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敬请2010年1月10日前签订认购书的未签合同的客户,于2010年1月17日前到我司销售部缴纳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我司将视为自动放弃房号的保留权,我司有权将所预定的房屋另行出售,所收定金不予返还。

  此致

                                            海南浚升实业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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