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北京3月3日电 (特派记者黄晓华)“海南有基础、有必要、也有条件率先在全国打造‘低碳经济示范省’”,我省出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委员们会签了一份联名提案,提出了建立海南低碳经济示范省的建议。
海南具备五大有利条件
提案列举了海南建立“低碳经济示范省”的五大有利条件:
一是海南自然环境好,有丰富热带植物资源、可发展生物质能源,有丰富风能、太阳能、潮汐能,可发展清洁能源,还有发展潜能无穷的海洋;
二是相对内地省份而言,海南工业少,对环境的污染和损害非常小,人口也少,废物废气的排放量相对也少;
三是海南是最年轻的省份,各产业发展仍属初创阶段,若从现在开始注意节能减排,用“低碳”观念指导产业发展,更为容易;
四是海南是经济特区,有地方立法权,打造低碳海南更有体制机制的优势;
五是海南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实力明显增强。今年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正是打造“低碳海南”之良机。
海南物质优势明显
提案详细阐述了海南发展低碳经济的物质优势。提案认为,生态省建设为低碳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基础。海南作为全国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省,持续开展了生态恢复,2008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8.4%,保持了完好的生态系统,其能源结构优质化率高于全国。在此基础上,海南省更容易实现低碳经济的目标。
提案指出,低碳经济就是利用新的清洁可再生能源更多地替代传统的石化能源,而海南可再生能源资源得天独厚。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都很丰富。中外专家认为,有如此多种类的丰富能源资源齐聚一地,这是极为罕见的。可再生能源资源是海南发展低碳经济的物质基础,但海南目前开发利用仅仅是资源总量中很小的一部分,大量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尚未开发利用。
建议国家给予政策支持
提案呼吁中央支持海南低碳经济示范省建设,尽快将海南作为低碳经济示范省来建设并纳入国家“十二五”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按照低碳经济的发展趋势,积极组织低碳探索。
发展低碳经济需要政策制度创新。提案建议国家在制定推行低碳财政、税收、融资等方面给予海南政策支持。建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制定开发利用新能源的鼓励措施和优惠政策,在项目建设和资金上适当对海南倾斜,加大国家财政预算和有关专项资金对海南低碳经济设施的投入。
我省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建议——建立海南低碳经济示范省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