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海网3月1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杨振东通讯员许平飞):近日万宁法院成功诉前调结了黄某诉某酒店收取其酒店外送餐卫生费20元一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酒店返还卫生费20元、支付补偿金20元,并口头赔礼道歉。
2010年2月4日,万宁法院立案庭收到黄某的诉讼材料,称其于2009年12月30日到某酒店消费,酒店多收了他的酒店外送餐卫生费20元,要求酒店返还卫生费20元,支付赔偿金20元,并书面赔礼道歉。
酒店方认为酒店外送餐确实给酒店带来大量额外卫生工作,对于黄某的要求想不通。万宁法院立案庭向酒店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背靠背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酒店方还返还卫生费20元、支付补偿金20元,并口头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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