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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海南省全面推行国III标准汽油
来源:南海网-海南日报      作者:陈曼莉    2010-03-18

      日前,海南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通过了《海南省推行国III标准汽油实施方案》,从今年5月1日零时起,海南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国III标准汽油,同时停止销售非国III标准汽油。海南将成为全国第一个全省范围内推广国III汽油的省份。

      国III标准汽油是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相当于欧III标准),其准确定义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中的第三阶段和控制要求。

      国III标准汽油也称为高清洁汽油,是以无铅汽油为基础,按照比例加入一种多效汽油清洁复合添加剂而构成的。国Ⅲ汽油与国Ⅱ汽油比较,硫含量低,有效降低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排放量,推广使用国Ⅲ汽油可直接减少二氧化硫排放,同时保护车辆排放控制系统和发动机的正常运行。目前,全国仅有北京、上海等直辖市和广州、深圳等城市推行使用国III或国IV标准车用燃油。

      日前,海南省推行国III标准燃油工作小组组长、副省长李国梁主持召开了省政府推行国III标准汽油专题会议。他指出,全面推广使用国Ⅲ标准汽油,通过提高车用燃油品质,达到科学控制和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目的,是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和通行做法,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省政府决定全面推行国III标准汽油是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展低碳经济,实现减排节能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保护海南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示范省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李国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抓好职能分工,指导成品油经营单位做好推行国III标准汽油的各项工作,同时采取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海南省成品油市场的监管,确保国III标准汽油顺利推行。(记者高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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