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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旅客乘机托运液态品不得超两升
来源:海南特区报     作者:陈曼莉    2010-04-08

  国家民航局颁布新规

  旅客乘机托运液态品不得超两升

  □记者 汪洪梅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多家航空公司获悉,继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登机外,国家民航局又进一步对旅客托运香水、发胶等液态物品作出限定,相比原来在托运件数和总量上作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制。旅客可携带少量旅行自用化妆品,每种限带一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液态单件物品总净重量不得超过0.5千克或0.5升,且每名旅客的托运上限为2千克或2升。

  国家民航局规定,目前,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托运,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旅客可携带少量旅行自用化妆品,每种限带一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据了解, 最新文件规定,旅客所托运的液态物品(液态非放射性药品、发胶、香水、科隆香水、用于体育运动或者家用的非易燃无毒气体且无次要危险性的气溶胶等),单件物品总净重量不得超过0.5千克或0.5升,且每名旅客的托运上限为2千克或2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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