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11月15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王晓 黄燕)陈某长期从事机票代理工作,得知航空公司俱乐部会员乘坐飞机有积分后,便假冒他人身份注册,从中套取机票。今天下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2月27日,被告人陈某通过互联网了解到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王某经常乘坐飞机,但是没有注册成为该公司的会员。长期从事机票代理的陈某从中嗅出了商机,便利用王某的个人信息,通过剪切、粘贴的方式伪造了一张王某的身份证复印件,然后通过互联网在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网页上假冒王某的身份,注册成为海航金鹏会员。之后,陈某将王某从2008年12月27日至2009年11月27日乘坐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机的里程积分,兑换成相应的5张免费机票并转卖给他人,共骗取机票款5350元。
今年2月2日,公安机关在海口市海秀路望海楼大酒店门口将陈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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