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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鳌亚洲论坛会址申报“国保”意味着什么?
来源:     作者:陈曼莉    2011-04-15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近日来琼调研时建议,博鳌亚洲论坛会址积极申报“国保”,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那么,博鳌亚洲论坛会址申报“国保”意味着什么?南国都市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本报记者许欣 吴雅菁

  新闻背景

  国家文物局局长称海南是文化遗产大省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近日在海南开展了为期两天的调研。单霁翔一行在文昌会文镇十八行、林家宅进行实地走访后表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要“突出开放兼容的文化个性”、“挖掘具有特色的竞争优势”,同时又要“给旅游注入文化品位”。

  单霁翔指出,海南是我国的文化遗产大省,与其他省份相比毫不逊色,而且更具特色,尤其是南海作为中国古代中华文明传播的前沿地带,其辖区内遗存的历史文物将越来越显现出自身特色和重要价值。另外,国家文物局今后将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保护规划编制、文物建筑修缮、文化遗址考古发掘、博物馆和纪念馆建设、馆藏文物征集等方面继续加大对海南支持力度。单霁翔建议,博鳌亚洲论坛会址要积极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最新进展

  文物部门已着手准备申报

  “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景区坐落在美丽的东屿岛上,是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的永久性会址,是诠释博鳌文化的所在地。景区里宏伟气派的现代建筑、智能化的会议设施、动静相宜的高尔夫球场、河海交融的旖旎风光、古老动人的美丽传说,演绎着人与自然的和谐。”省文体厅相关负责人说,博鳌亚洲论坛会址申报“国保”对海南、对中国,乃至全亚洲,都是一件大好事,这将会让后代铭记在博鳌发生的各种大事。

  据称,如果获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博鳌亚洲论坛会址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比如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而且,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这对于打造博鳌品牌、统一建筑风格都有好处。

  目前,省文物保护部门已着手对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申报“国保”进行前期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专家建议

  建博鳌亚洲论坛纪念园或博物馆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旅游与艺术学院院长、海南旅游研究所所长杨哲昆教授热情支持博鳌亚洲论坛会址积极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听过很多旅游研究人员发表观点称,现在的景区是未来的文物。打造任何一个景区,都需要把眼光放得高远。”杨哲昆说,博鳌亚洲论坛给海南、给全国、给亚洲带来的影响都是巨大的,在树立品牌效应方面,它运作得很成功,堪称典范。

  “博鳌有潜力打造亚洲会都。”杨哲昆称,博鳌亚洲论坛这一平台意味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单开发会议产品方面,就大有文章可做。只是,目前有很多会议产品还没被系统开发出来,还有很多梦没有来得及在博鳌实现。比如说,新加坡的会议经济相当发达,有很多国家都乐意在新加坡聚首召开国际性会议。这是因为,那里可满足不同层次的会议需求,无论是保密性会议,还是以休闲度假为主的会议,都可以在新加坡举办。而博鳌一带风景绝佳,甚至整个海南的旅游资源都可以作为其发展会议经济的背景。只是,发展会议经济还有很多课要补,比如,此地是否具有国际化标准的接待能力、是否可满足各种层次的会议需求、与会议相关的度假休闲设施是否齐全等。

  杨哲昆还建议,很有必要在东屿岛上建博鳌亚洲论坛纪念园,或者是建博鳌亚洲论坛博物馆,把每一届博鳌年会的核心内容都梳理清楚,刻在石头上作为纪念。他深信,这是很有品味、很有参观价值的。“如果从首届年会开始积累,把博鳌的文化逐年沉淀下来,这十多年来,纪念园或博物馆大概已经初具规模了。”

  海南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游长江博士说,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博鳌亚洲论坛会址来说是锦上添花的好事,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论坛永久会址。

  资源盘点

  海南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

  据了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不可移动文物所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条规定,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据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南省自1994年以来,先后公布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海南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也有新的进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也已经建立了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2008年中央财政投入海南省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是1951万元,2009年是3129万元,2010年达到了5409万元,由此可见,海南省文物保护部门执行预算的能力在不断提升,工作领域在不断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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