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海网海口5月2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李晓梅)自今年6月1日起,包括海南东环铁在内的广铁集团管内所有动车组将实行车票实名制。5月23日起,海南东环铁开始预售6月1日的动车组实名车票,其中海口东、三亚等10个车站实名制售票。旅客须持车票和与票面身份信息相符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站乘车。免费乘车的儿童及持儿童票的儿童不实行实名制。
海南东环铁10个车站实行实名制售票
此次实行实名制的列车包括广铁管内所有“C”、“D”、“G”字头车次的动车组列车,具体为京广高铁武广段、广珠城际、海南东环、广深线动车组以及停靠长沙站、株洲站的D107/6次和停靠长沙站的D115、D207次三列动车组。
此次实行实名制涉及广铁管内42个火车站,其中海南东环铁的海口、海口东、美兰、文昌、琼海、博鳌、万宁、陵水、亚龙湾、三亚等10个车站位列其中。
23种有效证件可实名制购买海南东环动车组车票
铁路部门建议旅客,用于实名制购买海南东环铁动车组的有效证件有23种,尽量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购买动车实名车票。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障卡、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往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领事馆证、海员证、外交部开具的外国人身份证明、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护照报失证明、铁路公安部门填发的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以下简称“临时身份证明”)等23种。
1.5m以上16岁以下未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还包括学生证。
购票: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实名制购买车票最快捷
铁路部门提醒,购票人可以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购买车票,也可以持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替其代购车票。为他人代购车票且不能出示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时,应当凭购票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乘车人的有效身份信息办理乘车人的临时身份证明。电话订票仅受理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
自助售票机仅受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购票和取票。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同一乘车日期同一车次同一乘车站(含同城车站)只能购买一张动车组实名制车票。同城车站均实行实名制时,临时身份证明可以通用。
购买、使用学生票、残疾军人(警察)等减价优惠(待)票时,应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符合规定的减价优惠(待)凭证。铁路部门建议旅客,尽量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购买动车组实名车票。
进站:需查验票证人一致实名制列车不发售站台票
从6月1日起,旅客须持车票和与票面所载身份信息相符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站乘车。进站乘车时,铁路客运和公安人员将对旅客所持车票和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查验。票证人不一致或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旅客,不允许进站乘车,须到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或者经铁路公安部门核实身份后,方可进站乘车。
此外,车站对实行实名制的列车不发售站台票。
温馨提示:
★信息当场核对妥善保管车票
制票交付时,旅客应当场核对票面信息,发现有误时,立即交售票员收回作废另发新票。而旅客未当场核对票面信息,过后提出票面信息与有效证件信息不符的,可到车站设立的铁路公安制证口处理。
实名制车票票面信息标明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所购车票票面还标明旅客姓名。旅客购票后请妥善保管车票,保持票面信息清晰、可识读,注意保护票面身份信息。
★退票需票证一致
实名制车票办理退票时,需核实票、证(原件)一致性;票证一致的方可办理。通票中转换乘动车组列车时按实名制售票办理中转签证手续。
★六种情况可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旅客,需到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开具临时身份证明。办理临时身份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信。(2)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 (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5)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6)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
证明信内容必须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购票后丢失有效身份证件的,证明信内容应与车票票面记载的旅客身份信息一致。
车站铁路公安部门办理的临时身份证明载明持有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可供旅客购票、退票、中转签证、验证检票以及乘车使用,由旅客自行妥善保管,站车不予收回。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