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英路的夜市摊
南沙路烧烤摊留下的垃圾
南沙路烧烤摊
海口夜市到底该如何治理?海口晚报系列报道在市民中引发了热烈讨论,16日,不少市民打进电话发表意见和建议。“当前的‘捉迷藏’方式是治标不治本,政府应该改变思想,合理规划。”市民王先生的看法代表了多数人的观点。
有人曾说:“一座城市的繁荣程度,不是看它的白天,而是看它的夜晚。”夜市,作为市民夜间生活文化的重要代表,直接体现了城市的形象和文明。
夜市治理的成功与否,或许将成为海口当前环境大整治工程的重要突破口。
□见习记者 梁振海 /文 记者 秦 彦 /图
市民建议
改变整治方式
“对夜市摊贩,城管赶了多少年都赶不走,反而是越赶越多。这次整治,城管也下了大力气,从早到晚出入巡查,一些路段有人定时执勤,但是,城管也要休息,也要睡觉,老是采取与夜市摊贩捉迷藏的方式,是治标不治本。”市民王先生一针见血地说。
在王先生看来,夜市的存在自然有它存在的理由,尽管带来了脏、乱、差等现象,但总体来看,是利大于弊。因此,“关键在于改变思想,改变整治方式。”
王先生说,夜市摊点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它符合城市发展的需求,丰富了市民文化生活,同时也带动了一大批人就业,特别是进城农民。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考虑如何扶持和引导,在不影响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合理规划管理,而不能一味地将其扼杀。
远离居民区
“夜市扎堆居民区,尽管下楼就可以吃到夜宵,但也给楼上的一些居民带来了浓烟污染和噪音干扰。”来自北京的洪先生说,夜市应该远离居民区。
如北京王府井附近的东华门夜市较为成功,也是因为当地靠近繁华商业区,周围都是大型超市等,夜间不存在扰民问题。
洪先生说,在海口DC城后面、海甸二东路、东胡里等地方,都存在一些较成规模的夜市,政府可对这些地方进行合理引导,构筑繁荣、健康的夜市环境。
夜市搬进室内
“夜市摊摆上人行道或车行道,不仅造成脏、乱、差,而且有的地方出现无路可行。因此,夜市必须退路进店,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对确实有经济困难的人员,实行优惠政策,帮助他们进店经营。”市民何女士说。
在上海、北京等地,已经出现了一些室内夜市。海口应对街上乱占道摆摊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同时在市区多设置一些疏导点,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吸引这些商贩入室经营,比如收取较低的租金、卫生、税收等等。
统一管理集中纳税
“夜市摊位生意红火,可摊主都没有向客人提供发票,就是跑遍整个海口的夜市,也没几个摊主能提供发票。”在海口一机关单位上班的邓先生说,夜市漏税现象严重,“这是‘饱’了个人,‘饿’了政府。”
他认为,夜市经济非常可观,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税金来源,政府应该引起重视,防止税金流失。可以让夜市摊点在具备卫生条件的区域集中经营,统一管理,集中纳税。
划区域限时经营
“夜生活是人们的一种精神需求,夜晚坐下来喝茶或吃烧烤聊天,相互交流感情,可释放压力,所以,夜市整治应以如何方便市民为出发点,体现人性化管理。”在海口一公司上班的叶先生说。
叶先生称,可以借鉴重庆市涪陵区对夜市采取的“四统一”方法:统一夜市经营区域,对违章占道行为,一律取缔;统一夜市经营时间,不得提前摆摊,不得延时摆摊;统一落实保洁责任,否则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法规予以处罚;统一规范经营行为。
叶先生认为,政府应就选址和管理问题,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向媒体公布夜市点位置。同时,对集中点内随意丢弃废弃物、随意扩大摊点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专家看法
夜市规划应该平衡
“海口的夜市摊点确实是太乱了,四处开花,政府的引导非常重要。”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符史山说。
夜市摊贩几乎都是下面市县或是外地进城农民工,摆摊成本低,随便找个地方就行。“目前立法管理条件还没成熟,只能由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符史山说,如果影响居民生活,占道经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相关法规进行严格管理。
对于夜市的规划,也应寻找一个平衡点。因为海口寸土寸金,难有地方搞集中经营,同时,集中对市民也不方便,在服务、停车方面也是一个问题。同时,还要考虑到就业问题。符史山说,台湾夜市一条街的引导就很规范,相关部门可以参考。
划地经营打造品牌
“夜市管理得好,可以成为海口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像北京王府井夜市一样。”海南大学形象研究室主任徐国定说。
徐国定认为,海口的夜市不是管不了,而是有关部门没有决心和耐心去管,“各自为政”,老是采取赶、撵等方式对待街头商贩,导致管了几年了都一个样。
“应该采取引导方式,城区夜市可以划区域规范经营,每条街都划一块地,商贩对号入坐,相关人员包干负责管理,摊贩统一着装,这样每一条街道的夜市都整齐有序,风味小吃街也会呼之而出。”徐国定说,这样,既能体现出海南的夜市特色、风味小吃特色,同时夜市摊点周边也会配套出现一些唱歌、跳舞等健身娱乐活动,不但丰富了市民夜间生活,也会给外地游客留下很好的印象,从而形成一个品牌。
对于海口寸土寸金的问题,徐国定认为,如果夜市做到定时经营、定时收摊,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他山之石
事实上,不光是海口,夜市的监管已经成为国内很多城市遇到的难题,摊位脏乱差、占道堵路、卫生缺失等等,这些夜市共同的弊病,让各地的城市管理者颇感头疼。为此,不少城市摸索出了一系列方法,以求将夜市摊点纳入规范经营。
明确时间
据了解,2004年,乌鲁木齐以政府令公布《乌鲁木齐市早夜市管理办法》,对早夜市的经营时间明确界定,早市开市时间为早上7时,收市时间为上午9时;夜市开市时间为晚8时30分,收市时间为次日凌晨2时。早夜市开办者应在收市后30分钟内组织完成场地清扫工作,保证场地清洁、交通畅通。
《办法》对从业人员也有要求,如须持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定点亮证经营;必须穿着洁净的工作服上岗,污水、垃圾应倒在指定的卫生设施内;必须使用一次性可降解环保餐具或经消毒处理的餐具,不得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不得在现场清洗餐具等等。
贴近民生
重庆大足县管理部门不仅明确规定了夜市的经营时间为晚6时30分至12时,对经营地点也逐一界定。还做出了诸如“桌椅摆放有序,不得超占面积和占用行车道;夜市摊位原则上不撑伞,若遇雨天,统一使用方形伞;晚11时以后,严禁猜拳行令,高声喧哗”等一系列贴近民生的细化规定。
至于税收问题,乌鲁木齐和重庆大足县方法一致,那就是“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并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三振出局”
2006年,北京市政、公安、环保、商务等9家单位联合出台《北京市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在明确夜市的经营时间(每年的5月1日至当年的10月15日,营业时间从每晚6时至12时)的基础上,还把露天烧烤纳入了违禁之列。
同时还规定,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的开办者应当持有关材料到市、区(县)食品卫生、交通、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经营。对经营者同一行为受到执法部门两次以上(含两次)处罚的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由市、区(县)有关部门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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